内容 |
根据雇员招聘程序,我局按招录人数与考察、体检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组织体检,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的,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按照12月4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雇员招聘考试成绩及体检公告》,我局通知考试成绩第1名的考生王云齐同志体检,但该同志已自愿放弃资格。 请考试成绩第2名的考生黄伟婵同志自行到广州开发区医院体检中心或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岭南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相关费用自理),并于12月12日前将体检结果送交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办公室(广州市萝岗区香雪三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E栋221室)。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的,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联系人:毛晓芹,电话:82111980。 广州开发区财政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