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绵阳市中心医院直接考核补充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
内容 | 绵阳市中心医院,绵阳市公益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绵阳市卫生局。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社局同意,按照《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规定,面向社会公开直接考核补充招聘1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my.scpta.gov.cn,绵阳市中心医院实名网站上发布)。 一、招聘岗位、名额: 普通外科学博士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在职人员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以上;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吃苦耐劳; 4、愿意在招聘单位工作满最低服务年限(5年); 5、身体健康。 (二)专业及其他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外科学博士研究生毕业,有五年以上三甲综合医院普外科临床工作经历,且热爱卫生事业,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方式 考核的方式:采用综合面试直接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公开直接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不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有关事项如下: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0日—2012年12月14日(每日9:00-12:00、14:00-17:00)。 2.报名地点:绵阳市中心医院行政二楼人力资源部(涪城区常家巷12号)。联系人:胡老师 尹老师 联系电话:0816-2242787、2235417。 3、携带资料: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书以及能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等。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审核,考核时的资格复审,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资格审核、资格复审、确认由市中心医院负责。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由绵阳市中心医院组织参加综合面试及专业技能考核。 六、体检 考核合格者,还须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七、公示 将拟聘人员,在市中心医院张榜公示,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拟聘岗位、体检结论、考核情况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市中心医院到市人社局办理审批手续。市人社局在办理审批手续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确认。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 九、招聘工作纪律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 市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 0816-2242787 监督电话: 市卫生局人事科: 0816-2212973 十一、本公告由市中心医院负责解释。 绵阳市中心医院 2012-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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