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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组织考察等程序,经研究决定,拟录用周育纯同志为法律事务岗九级职员、丛韬晟同志为污水处理运行管理岗九级职员,根据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12年12月12日—2012年12月20日 二、反映部门、地址、电话 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综合科 地址:广州市萝岗区瑞祥路1号三楼综合科 邮编:510530 电话:020-82099911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反映(信函以寄出邮戳为准),如果属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的,请写明或讲清事实依据及有关线索。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用真实姓名,并写明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反映材料请加盖公章。 广州开发区水质净化管理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