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各市、县(区)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人〔2012〕153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12年度广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如下:
报考专业 |
分数 |
公共卫生 |
51分 |
护理学(专科中专) |
52分 |
口腔医学 |
51分 |
临床医学 |
49分 |
全科医学 |
51分 |
药学 |
50分 |
医学检验学 |
48分 |
医学影像学 |
53分 |
中医学 |
46分 | 请各市、县(区)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面试工作,确保公开招聘顺利进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年12月6日 钦州基层事业招聘需机试人员名单总表(灵山县).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