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泉州市财贸干校公开招聘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通告 |
内容 |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教学工作需要,泉州市财贸干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具备研究生学历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详见《2012年泉州市财贸干校公开招聘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 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包含2013年应届毕业生,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31日(2013届毕业生为2013年8月31日),其他资格证书取得或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日。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用现场报名和邮寄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2年 12 月14日—21日 (二)报名(邮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东街二郎巷66号泉州市财贸干校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95-22774968(正常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传真:0595-22762362 (三)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并提供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相片1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3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簿、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获奖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初审。由我校人事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并通知考生本人。报名者应认真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考核 (一)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不组织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为公共综合知识(类同于公务员录用考试面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和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泉州人事网、泉州市财贸干校网站发布。 (二)考核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核对象,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验证以及计生、综治情况调查等方式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五、体检、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考核合格者由我校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和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中身高需符合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参加体检人员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参加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公示及聘用 考核及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泉州人事网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拟聘用人选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市公务员局核准后,由泉州市财贸干校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考核、体检、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结果面向社会公示。 (二)面试(试讲)及体检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三)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人事行政部门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22119493、22117653。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泉州人事网(http://www.qzrs.gov.cn/)以及泉州市财贸干校网站(http://www.qzcm.com)向社会发布,报考者可登录上述网站查看有关招考信息。 (五)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市财贸干校负责解释。 泉州市财贸干校 2012年12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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