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浙江理工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理工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理工大学为浙江省属重点建设大学,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方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园区。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共18人,其中实验技术与管理岗位12人,总务处卫生所医生岗位6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理工大学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补充说明 1、学历、学位。凡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留学人员须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符合条件人员均可报考。 2、专业。一般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电子邮件报名。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12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应聘者发送应聘材料电子版至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招聘岗位)。 2、应聘材料: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职称证书;总务处卫生所医生另需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招聘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 3、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5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实验技术与管理岗位(除部分要求高级职称的岗位外)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得低于计划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实验技术与管理岗位中部分要求具有高级职称的岗位及总务处卫生所医生岗位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试 实验技术与管理岗位考试由专业知识笔试(含英语能力测试)、技能操作测试及面试组成,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按35%、技能操作考核成绩按35%、面试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 总务处卫生所医护岗位考试由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组成,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各占总成绩的50%。 1、专业知识笔试及技能操作考核 专业知识笔试及技能操作测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浙江理工大学网站 “招聘信息”栏目公布,并由招聘部门电话通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职称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应聘医护岗位人员还须提供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专业知识笔试之前,招聘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实验技术与管理岗位招聘小组根据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5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操作考核和面试人员。总务处卫生所医护岗位招聘小组根据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方式:半结构化面试。内容包括应聘人员对岗位认知自述和评委提问,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水平、岗位认知、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与考核人选名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理工大学网站(www.zstu.edu.cn,“招聘信息栏”)。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理工大学纪委监察处:0571-86843028;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用人部门直接咨询。 通讯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浙江理工大学(邮编:310018) 联系电话:0571-86843043(人事处张老师) 附件:1、浙江理工大学招聘岗位表 2、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 浙江理工大学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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