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衢州衢江区人民法院关于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衢江区人民法院工作需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决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实行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招录聘用。 二、招聘范围和名额 面向衢州市公开招聘衢江区人民法院编外书记员4名。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书记员工作; 2、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3、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男女不限,专业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2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有关体检要求; 5、具有文体特长的,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聘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2013年1月11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在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政治处报名。(联系电话:3689368) 报名者须携带本人学历证明、身份证、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同时交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 1、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2、符合报考条件的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专业技能测试。 1、笔试(100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不指定专用复习参考用书。考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2、专业技能测试(100分) 计算机文字录入。主要考察文字录入水平。平均每分钟正确输入60字符,基本分为60分,超出60字符,多正确输入一字符加0.5分,最高分为100分。 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按照5:5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12名(不足12名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考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100分):测试应聘人员履行人民法院书记员岗位职责的综合素质。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等。面试合格线为60分。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权重比例合成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拟聘用人数1:1.2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高低取舍)。 体检医院临时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的体检费和交通费自理。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者,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对象;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考核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参照公务员招考考核办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 (七)确定拟录对象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情况,由考察组提出录用意见,提交区人民法院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对拟录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五、其他事项 1、咨询电话:0570-3689368 2、查询网站: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附: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 2012年1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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