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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2年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内容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我院师资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
    5.年龄要求:硕士应届生30岁以下;中级职称35岁以下;副高职称45岁以下;正高职称50岁以下。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4日至12月30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南京市浦口区珍珠南路65号)
    2、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4日至12月30日
    E-mail:ntyrsczp@126.com
    报名后请及时查看回复确认收到的邮件。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表一);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5)成绩单扫描件;
    (6)职称证书扫描件;
    (7)科研成果及论文目录。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4.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将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在报名日期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5.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公告,已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12月31日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1.本次招聘考核包括专业技能考核、面试两个环节。
    (1)专业技能考核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教学能力和实践能力。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专业技能考核办法详见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专业技能考核总分为100分,成绩达60分为合格,在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在学院门户网站公布,其余考生凭准考证号在该网站查询。
    (2)面试按照学院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2.考试考核程序
    (1)所有考试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以学院门户网站公告方式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首次考试考核的时间在报名日期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面试之前,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资格审查所列材料原件,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60%+面试成绩×40%
    3.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一般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医院为学院指定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递补人员。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68533023
    联系人:殷老师、孙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委办(监察处)监督电话:025-68533011
    联系人:黄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表:1.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最近更新201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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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6 12: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