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系部、处室 |
招聘岗位 |
招聘岗位等级 |
招聘人数 |
具体条件 |
备注 |
学生处 |
学生处管理人员 |
十级职员 |
1人 |
1.本科以上学历,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心理学、行政管理、中文等专业。 2.中共党员,35周岁以下; 3.曾担任过学校或院(系)的主要学生干部优先; 4.具备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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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 |
专技十一级 |
1人 |
1.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心理学、行政管理、中文等专业。 2.中共党员,35周岁以下; 3.曾担任过学校或院(系)的主要学生干部优先; 4.具备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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