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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实习器材管理人员1名 (一)岗位招聘条件 1、具有影视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北京市户口,年龄不超过35岁; 2、了解前后期器材设备性能,熟悉制片管理全流程; 3、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熟练运用英文与设备产商进行交流; 4、能适应经常加班和出差的工作。 (二)应聘时间为2012年11月27日至12月27日,逾期不再受理。应聘人请通过电子信箱提交材料。 应聘者提供材料: 1、个人简历(附近照,二寸正面免冠照一张,生活照一张)。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户口卡复印件一份。 3、相关工作经历、发表文章及获奖等能够表明应聘人水平、能力或业绩相关材料复印件一份。 (三)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C楼307办公室 邮编:100088电话:010-82283247 联系人:陈老师 电子邮箱:chenxinyu@bfa.edu.cn 北京电影学院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