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按照《凤冈县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计生系统工勤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经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复核,报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考生吴英、刘爽的加分情况更改如下: 报考工勤人员岗位的吴英(笔试准考证号:计2012050),获得表彰的加分不符合《简章》中加分条件,取消获得表彰的加分5分,原11分的加分更改为6分。报考妇检助理员岗位的刘爽(笔试准考证号:计2012340),获得表彰的加分不符合《简章》中加分条件,取消获得表彰的加分5分,原25分的加分更改为20分。 凤冈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0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