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1、属于在职人员引入的,提交: (1)顺德区201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考试报名登记表一份; (2)顺德区人才交流登记表一式三份; (3)顺德区引入教师面试(试教)情况登记表一份; (4)体检表一份; (5)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证明一份; (6)学历、职称、教师资格和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属于应届毕业生引入的,提交: (1)顺德区201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考试报名登记表一份; (2)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如属2011、2012年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还需提供与省教育厅(或省就业指导中心)签订的暂缓就业协议书; (3)顺德区应届毕业生就业登记表一式三份; (4)顺德区引入教师面试(试教)情况登记表一份; (5)体检表一份; (6)个人简历一份; (7)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原件各一份; (8)学历、教师资格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9)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备注:以上业务审查材料在公示结束后提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区教育局、区人事部门审查后办理毕业生接收或人事调动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