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扩大选拔人才范围。经研究,区纪委机关(监察局)选调职员的条件为: 现任九级及以下(含九级)管理岗位职员或中级及以下(含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职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 报名人员身份须是区内全额财政核拨事业编制人员;或通过全市公开招考的财政核拨补助、自筹事业编制人员。 报名时间:2013年1月7日至2013年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报名地点:龙岗区龙翔大道区政府大楼1543室。联系电话:0755-28909686。 其他要求条件不变。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纪委办公室 2013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