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广西民族高中、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实名制编制教师面试公告 |
内容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广西民族高中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实名制编制教师简章》的规定,现将广西民族高中、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实名编制教师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3年1月19日9:30—18:00 面试地点: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教学楼四楼多媒体教室(广西南宁市武鸣县城厢镇灵水路1号)。 二、参加面试的对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包括免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即说课)和答辩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其中答辩占10分。 四、面试报到及资格复查和开启面试试题卷封时间、地点、要求 (一)面试报到及资格复查时间 考生于2013年1月19日7:30-7:50到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教学楼二楼会议室报到及接受面试资格复查。参加面试考生必须向招聘学校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本科除外)、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查。凡报考者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不全或不真实的,未能提供上述资格审查材料的,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013年1月19日上午7:50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集中现场抽签排定面试顺序。超过7:50未到指定地点报到的作弃权处理。 (二)开启面试试题卷封 2013年1月19日上午8:00前考生携带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指定侯考室,将手机交给工作人员保管,工作人员核对证件及面试抽签顺序;8:10,主考官当众开启面试试题卷封,考生在侯考室备课1小时20分钟。 五、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1、没有按规定时间及要求进行报到、资格复查、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和录用资格。 2、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进行面试。 3、参加面试的考生须集中在候考室进行备课、等候,不得随意走动,由工作人员引导依次进入考场面试。所携带通讯、电子产品及其他与面试无关的物品交由候考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4、在面试过程中,考生只能报自己面试序号,严禁考生以任何形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父母或其他相关人员信息、工作单位及毕业学校名称等有导向性的信息。面试考生在每道考题结束时要以“回答完毕”表示结束。 5、面试不另收取考试费。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6、面试当天考生不可穿制服、单位统一工作服或穿带有特别标志的服装,或佩戴标志性徽章、饰物等。 7、面试结束后,请面试人员到考后休息区等待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当场公布后,面试考生签名确认成绩后才能离开考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 对违反面试纪律的考生,情节轻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作零分处理。 六、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7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的当天张榜公布。 联系电话0771-6222989。 联系人:罗广依 附件:广西民族高中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2012年公开招聘实名制编制教师面试人员名单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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