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惠州市惠东县非中心镇(I区)统计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
内容 |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关于我县非中心镇(区)统计站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实施方案》精神以及工作需要,惠东县非中心镇(区)统计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二、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大岭、梁化、白花、铁涌、巽寮、港口、白盆珠、安墩、宝口、高潭10个非中心镇(区)目前从事统计工作的在编人员(截止2012年6月30日)和近几年安置的全日制本科生(含专供人员)。本镇的人员只能报考本镇的职位。 (二)年龄40周岁以下(现从事统计工作并在统计岗位工作满5年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热爱统计事业; (五)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聘用后必须愿意在统计岗位服务满5年以上。 (七)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薪酬待遇 非中心镇(区)统计站为镇属股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规定,聘用人员经费财政拨款。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1月22日-24日。 (二)报名地点:所在镇(区)组织办。 (三)报名要求: 1、填写《惠东县公开招聘镇(区)统计站统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表格可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县统计局网站自行下载。 2、应聘者本人到所在镇组织办报名,进行资格条件初审并提具意见后,送县统计局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并提具意见;由县统计局汇总送县编办、县人社局进行资格条件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3、报名时本人需持学历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计划生育证明书;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每位报考人员须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3张。 5、应聘人员只能填报本镇(区)统计工作岗位。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考试采用笔试方式,总分100分。 (二)考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三)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委托上级人事考试机构印制试题和改卷。 (五)奖励加分办法。 1、在本镇(区)统计站从事专门统计工作满壹周年的加1分,2至4年的加3分,5至9年的加6分,10年以上的加8分。 2、取得统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加8分,取得助理统计师专业技术职称的加4分,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加3分,只取最高一项加分。 3、获得过上级统计部门或普查领导小组荣誉的给予加分:市级加3分;省级加5分;国家级加8分,只取最高一项加分。 4、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报名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从事统计工作的年限和获得上级统计部门的荣誉须经县统计局确认。 (六)择优录用。考生成绩由笔试成绩和奖励加分合计而成总成绩。如果同一职位出现2名及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按以下办法依次确定选择职位先后顺序:⑴工作年限长的优先;⑵按2007-2011年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多的优先;⑶按全日制学历统计专业优先;⑷全日制学历高的优先。学历高低按研究生、全日制本科、非全日制本科、全日制大专、非全日制大专、全日制中专、非全日制中专、高中、初中的顺序。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县统计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惠东县统计局统一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八、需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投诉电话:0752-8812198。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时参加笔试的,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2、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3、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九、本公告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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