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遵义赤水市招聘教研室教研员简章 |
内容 | 经赤水市人民政府同意,特制定《贵州省赤水市公开招聘教研室教研员简章》。 一、招聘岗位(10名) 1、小学语文(思品)学科教研员1名; 2、小学数学(科学)学科教研员1名; 3、中学语文学科教研员1名; 4、中学数学学科教研员1名; 5、中学理化生学科教研员1名; 6、中学政史地学科教研员1名; 7、中小学英语学科教研员1名; 8、中小学音体美信息学科教研员1名; 9、幼儿教育教研员1名; 10、中职教育教研员1名。 二、招聘范围 我省和重庆市、四川省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外县(市)的在编在岗教师专业技术人员须要有当地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章守纪,爱岗敬业,求真务实,治学严谨,有较强开拓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有良好的职业声誉和一定知名度,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其中外县(市)人员还需要有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的证明材料。 2、报考人员从事相应学科教育教学工作6年以上,年龄:男55周岁以下(1958年12月31后出生),女50周岁以下(1963年12月31日后出生)。其中:外县(市)报考人员年龄为男50周岁以下(1963年12月31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68年12月31日后出生);中小学音体美信息学科和幼儿教育教研员男应为45周岁以下(1968年12月31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73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身心健康。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幼儿园、小学可放宽到大学专科学历,中学教研员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专科以上,所学专业与应聘专业应相同或相近),并具有应聘岗位相应学科教师资格,具备应聘岗位相应学科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普通话水平达黔教语发[2007]243号文件规定。 4、具有扎实的学科教育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教研水平较高,教学效果优良,参加课题研究。近三学年学科教学成绩超县(市)同学科平均分以上;或任非统考学科教师任一级教师以来年度考核优秀累计3次以上;或任一级教师以来优质课获县(市)级一等奖1次以上;或任一级教师以来承担县(市)级以上示范课或学术讲座3次以上;或任一级教师以来主持(或参与)并完成本学科县(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1次以上;或近三学年深入课堂教学听课60节以上;或任一级教师以来参加编写县(市)级统考命题(或复习资料)3次以上。 以上资料须由报考人提供原件或所由报考人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 (二)加分条件 1、获得县(市)级以上学科骨干教师、学科(学术)带头人、教育(教学)名师并保持荣誉称号的人员,符合基本条件且在学科岗位职数范围内可优先聘任为学科教研员,其中县、市、省级骨干教师分别在笔试成绩折算后各加0.5分、0.8分、1分,县、市、省级学科(学术)带头人分别在笔试成绩折算后各加0.8分、1分、1.5分,县、市、省级教育(教学)名师分别在笔试成绩折算后各加1分、1.5分、2分。 2、报考中学教研员的报名人员,在高中担任与应聘学科相同课程教学工作累计3年以上,在笔试成绩折算后加1.5分。 3、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和报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并符合其他报考条件参考的,在笔试成绩折算后加1.5分。 4、获得特级教师并保持荣誉称号的人员,在学科岗位职数范围内,直接进入组织考核程序。同一学科有2名以上特级教师报名的,单独进行面试,择优进入组织考核程序。 特级教师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后,由市公开招聘教研室教研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告知该岗位其他报考人员,其他报考人员符合其它岗位报考条件的调整岗位,不符合的可放弃考试,对放弃考试的考生全额退还报名费。 以上各项材料由本人提供、学校或有关部门证明,县(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认可。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动员 通过到周边县市广泛张贴广告,在电视台专题宣传和在赤水市人民政府网(www.gzchishui.gov.cn)最新公告栏和赤水市教育网(http://www.gzcsedu.cn/)通知公告栏和教育QQ群共享等形式发布招聘简章。 (二)公开报名 1、采取个人报名的办法公开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13年2月19日至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前请填写《赤水市教研室教研员招聘报名表》并附2张1寸免冠照片。报名地点:市科教局人事教育科,联系电话:2821487 2、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赤水市公开招聘教研室教研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近期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本人近期正面同底免冠1寸彩色相片2张,考务费100元; (5)外县(市)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符合加分条件的印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本简章规定所需要的其他印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由市科教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并公布招聘人员名单。每个岗位与报名人员要有1:2以上比例,否则取消该岗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 (四)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3年2月21日;领取地点:赤水市科教局人教科。报考人员或报考人员委托他人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供报名缴费发票原件。 (五)笔试考试 参加应聘人员进行笔试考试,考试内容为应聘学科相应学段课程标准(占40%)、专业知识(占40%)和教材教法(占20%)等内容。笔试考试100分,占总成绩30%。考试时间:2013年2月22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折算后和加分成绩累计前3名者入围参加面试考试。 (六)面试考试 参加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试。面试形式为说课。主要考察应聘课堂组织教学、教育科研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考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70%。面试时间:2013年2月23日上午9:00—11:30,面试地点另文通知。 (七)组织考核 每个岗位总成绩(即笔试成绩+加分成绩+面试成绩)前2名的人员进入组织考核程序。考核由市公开招聘教研室教研员领导小组组织进行,根据考核结果,确定1人为拟聘用人员。 (八)组织体检 对各岗位学科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组织考核结果依次递补一人,如再不合格,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社会公示 通过市政府网、市教育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十)确定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民政府研究确定,由市教研室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调离岗位,三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聘用。 五、加强监督,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一)招聘工作由赤水市公开招聘市教研室教研员领导小组组织,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招聘环节中有舞弊行为的; 3、有违反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公开招聘期间,有关事宜由市公开招聘市教研室教研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赤水市人民政府网(www.gzchishui.gov.cn)和赤水市教育网(http://www.gzcsedu.cn/)同时发布,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招聘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资格。 七、本简章由赤水市科教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或遇争议事项由赤水市公开招聘市教研室教研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市科教局人事教育科0852-2821487(13648521248) 市人社局综合科0852-2862540 监督电话:赤水市第四纪工委(监察分局)0852-2824695 赤水市纪委信访室0852-2864903 赤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赤水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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