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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遂宁市法学会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体检复查结果及政审考察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复查结果 2012年遂宁市法学会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不合格1人,申请复查1人,复查结果合格。 二、政审考察有关事宜 (一)考察对象:体检合格的2名考生全部进入政审考察环节。 (二)考察组织:考察工作由市法学会的主管部门市政法委组织实施。 (三)考察内容:请严格按照市人社局印发的《遂宁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招工作人员政审考察内容、方法及要求》,深入到大学生村官项目组织单位和考生服务单位,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重点考察考生在基层工作的实际表现和基层干部群众的认可程度。 (四)考察时间:请主管部门于2013年2月28日前完成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政审考察,并按时向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送审全部政审考察材料。因政审考察工作延误所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五)相关要求:请取得政审考察资格的所有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因手机号码有变动的,应及时与市政法委联系,确认更改。考生档案在学校或在外地尚未转回本人现户口所在地的,或现工作单位,或当地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的,请及时与有关方面联系,索回档案。 三、本公告由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可咨询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825-2256416、0825-5866013。 附件:2012年遂宁市法学会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合格及进入政审考察人员名单见http://rsj.scsn.gov.cn/Item/46189.aspx 中共遂宁市委组织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