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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黔西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就招聘工作未尽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省级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毕节市乡镇基层项目服务在岗或取得服务证的人员(含“一村一大”、“选聘高校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及“西部志愿者”。以下简称“毕节基层‘四项目’服务人员。”)任“毕节市所辖乡镇、办事处的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主任、副主任”的可以报考定向招聘“毕节基层‘四项目’服务人员。”职位,但不能报考定向招聘“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主任、副主任”职位。 二、取得此次招考聘用资格的人员不得参加《黔西县2012年关于司法局公证处等32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的资格复审与面试。 黔西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