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黔东南州丹寨县招聘村级动物防检员简章 |
内容 | 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寨县村级动物防检员管理意见的通知》(丹府办发〔2012〕212号)文件精神,结合丹寨县实际,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村级动物防检员60名,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户籍必须是所招聘乡镇内辖区常住村(居)民。 2、初中(含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3、在县境内从事村级动物防检工作连续5年及累计满10年以上的老兽医(不受文化程度限制)。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2月22日以前出生)、57周岁以下(1956年2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思想品德好,责任心强,热爱畜牧兽医事业,无违法乱纪行为。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大中专学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2月20日至2月22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丹寨县农业局办公室 3、报名要求 (1)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聘用单位的一个职位,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考生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注明是否为常驻户)。 ③携带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到报名地点报名,并填写《丹寨县2013年村级动物防检员招聘报名表》(以下均简称《报名表》)。 (二)培训、笔试 1、2013年2月26日下午2:00-5:00时在龙泉镇大会议室开展专业技术培训。 2、笔试内容:以畜禽防疫基础知识为主。 3、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13年2月27日上午9:00-11:00(以上均为北京时间)。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笔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三)资格审查 1、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合格人员为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 根据岗位特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考试和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面试工作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面试工作由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3、资格审查 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员需持《报名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薄、毕业证以及招聘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到县农业局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按排名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各占4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拟聘村级动物防检员。 (四)调剂递补 所有职位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最后拟聘人员后,若个别职位出现空缺,县招聘领导小组按照“就高、就近、择优”的原则,可视情况在合格人员中进行调剂递补。 (五)公示在资格审查的人员中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丹寨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六)聘用公示无异议后,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由县农业局将受聘用人员聘用到相应岗位工作。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岗位报到,无故超过7天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监督及其他要求 (一)招聘工作将全面接受纪检(监察)、人事、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处分。 (三)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丹寨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dndz.gov.cn)。 (五)丹寨县农业局是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丹寨县村级动物防检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3611502县农业局 监督电话:0855-3611547县纪委办公室 2013年黔东南州丹寨县招聘村级动物防检员职位表 丹寨县公开招聘村级动物防检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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