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淄博市张店区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
内容 | 按照关于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的有关政策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确定,2013年为我区事业单位招聘43名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面向2010、2011、2012年毕业生及2013年毕业生(报名前已毕业)。具体为: (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范围为: 1、博士研究生; 2、国家“985”工程高校的硕士研究生(见附件1); 3、国家“211”工程高校的硕士研究生(见附件2)。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高尚,为人正派,群众威信较高,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本科期间原则上所学科目考试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专业主干课程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或学习成绩居班级中上游水平;研究生科研能力较强,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毕业论文评定为优秀等次;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2月1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淄博市张店区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见附件3)。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3月5-3月25日。 报名人员登陆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www.zhangdian.net),下载如实、全面、详细填写《2013年淄博市张店区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见附件4)、《2013年淄博市张店区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自荐书》(见附件5)、《2013年淄博市张店区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诚信承诺书》(见附件6)等相关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报名。每人限报1个单位,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现场报名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才服务中心(淄博市张店区兴学街25号)。联系咨询电话:0533-2179991。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 (1)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有关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科、研究生期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加盖单位或档案保管机构印章证明); (2)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原在教师岗位应聘的人员同时提交区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3)本人与报名时所在单位已解约、现无工作单位或属临时用工的,应提供失业证或本人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失业证或无业证明的开具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 报名人数超过1:1比例的,按照学历层次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及中共党员,省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论文获得者,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其他荣誉称号获得者优先的原则,按照招聘计划1:1.5的比例依次筛选确定考核人选。 (二)考核 区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组成2至3人的考核组,到考核人选所在学校(单位)、档案存放地进行考核。 考核时间:2013年3月26-4月3日 考核内容主要是认定考核人选提交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以及综合表现。主要包括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班级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已参加工作和签订就业协议的要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核可采取查阅档案及原始记录、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三)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聘用 对于资格审查、考核、审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张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合格后,由组织人社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办理有关行政关系转移等手续后,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享受所在单位的各项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招聘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四、组织实施与监督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由区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 咨询电话:0533-2179991 监督电话:0533-2869551 张店区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 2013年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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