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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上海市青浦区广播电视台2013年招聘公告
内容
    上海市青浦区广播电视台由于工作需要拟招聘非编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新闻采编人员;技术人员。
    二、招聘人数:2名
    三、招聘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3月5日
    四、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一)新闻采编人员
    1、热爱新闻事业,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思维活跃、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新闻采编专业或相关专业,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6周岁以下。
    4、有上海户籍或在上海有固定居住地,从事过广播电视同岗位工作者优先考虑。
    (二)技术人员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工作认真踏实、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计算机、电子工程相关专业,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熟悉视音频技术、多媒体网络等技术以及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五、工作部门
    分别为青浦广播电视台新闻部与技术部。
    六、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报名和邮寄简历报名方式均可,凡符合上述应聘条件并有意应聘者,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复印件、联系方式等材料,附本人近期一张一寸免冠证件照一起于2013年3月5日前,通过邮箱:qptv2012@126.com(新闻采编人员)和349382655@qq.com(技术人员)发送或寄至:上海市青浦区公园东路1828号上海市青浦区广播电视台办公室,邮编201700,并在信封的左下角注明“应聘”字样。
    2、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合格者,由我台通过电话联系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
    收到参加面试通知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前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待遇报酬
    试用期三个月。符合录用条件的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一年一签,再有劳务公司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
    录用后基本工资、城保基金缴纳参照劳务公司派遣到用工单位劳务人员同等标准。奖金参照台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我台对所有应聘材料给予严格保密,材料恕不退回,谢绝来电来访。
    

上海市青浦区广播电视台
    

201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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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8:5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