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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拟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聘校团委组织宣传部部长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选聘范围 本校现有固定编制(A系列)人员。 二、选聘岗位 校团委组织宣传部部长(正科实职)。 三、 选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操守,办事公正,作风正派,奉公守法,廉洁勤政;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工作踏实,办事效率高,吃苦耐劳,乐于奉献,身心健康; (三)有一定的青年学生工作经验,熟悉团学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口头表达能力; (四)中共党员; (五)现任正科实职或任副科实职满两年;或现任七级职员;或任八级职员满两年;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从事党政管理工作满一年。专任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原岗位受聘满一个聘期。原则上还应具有副科级及以上职务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 四、选聘程序、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请应聘者将《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请点击下载)身份证和学历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近期的主要工作业绩等材料交校团委(地址:南校区熊德龙学生活动中心3楼)。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3月5日 (二)资格审查 (三)面试 (四)组织考察 (五)确定人选,按程序报批 (六)聘任 五、聘后管理 对新聘用的人员实行聘任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享受同职级待遇,试用期满后,实行双向选择。凡经确认的,聘期四年(含试用期)。 联系单位:中山大学团委 邮 编:510275 联 系 人:邹丹 联系电话: 020-84112871 传 真: 020-84112871 中山大学党委组织部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