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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3年毕节市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内容
    毕节市广播电视台是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批准取得播出许可证的地方广播电视传媒机构,属毕节市直全额拨款性质的正县级事业单位。为全面提升毕节市广播电视台的影响力和公信力,提高宣传质量和宣传水平,打造地方特色栏目和精品栏目,宣传和展示毕节试验区新形象新风采,为毕节试验区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经上级部门同意,毕节市广播电视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毕署人字(2006)131号)的规定及程序,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报考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报考、资格初审、笔试、确定面试人员及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具体见《毕节市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广播电视事业;
    3、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身体健康,形象端庄,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原则上为18周岁及以上(1995年2月28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73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特岗计生工作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不符合本单位招聘职位要求的人员;
    5、考入机关或事业单位,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6、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发布招聘简章
    本简章将在毕节电视台、《毕节日报》、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ht4tp://www.bijie.gov.cn/)、毕节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gzbj.lss.gov.cn/)、毕节试验区网等媒介上同步发布。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信函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2月28日至2013年3月31日17:30止,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邮寄资料接收时间截止4月3日17:30。
    3、报名地点:毕节市广播电视台(毕节市洪南路电视大楼9楼办公室);联系人:许海云、李新春 联系电话:0857-8293668,0857-8293605。
    4、《毕节市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毕节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毕节市广播电视台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等资料可在毕节市人民政府(/)、毕节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gzbj.lss.gov.cn/)等网站上查看下载。
    (二)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个人简介1份及个人业绩的有效证明材料1份(以清单格式列出,注明获奖名称、刊物名称、级别、作者排名等信息);
    4、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教师须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已婚人员须提供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计划生育政策证明材料;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标准头像彩色照片3张;
    6、信函方式报名者函寄以上复印件资料,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广播电视台(毕节市洪南路电视大楼9楼办公室);联系人:许海云联系电话:0857-8293668。邮编:551700,同时网上发送报名表、照片,邮箱:bjdstzk@126.com,请在主题栏注明“招聘报名”字样,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7、报名费100元/人,现场报名时现场交费,信函方式报名者领取准考证时收取。
    (三)报名要求
    1、招考人员必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请认真填写《毕节市广播电视台招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必须达到3:1,达不到3:1的则对招聘计划进行调整。如达不到比例,则相应减少招录人数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结合考生所学专业,给予改报其他职位,不能改报的,对已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办理退费手续。
    六、资格初审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报考对象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报考条件进行初次审查。经审查合格,符合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参加笔试。如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阶段计分均实行百分制,按比重分别计入总成绩。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考试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第五纪工委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一)笔试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面试均不搞任何形式培训。
    笔试内容:笔试120分钟,对应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领取准考证及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通过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毕节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有效成绩指考试科目均不为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二)确定面试人员及资格复审
    1、根据招聘计划,依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招录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有关材料原件),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参加面试,如有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依次递补;如达不到比例,则相应减少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2、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面试成绩、总成绩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毕节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八、体检
    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及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 1号)执行。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毕节市广播电视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一)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需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二)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确定为考察不合格,报毕节市广播电视台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程序依次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考核不合格人员,不能列入拟聘用人员;
    4、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情况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或经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聘用
    经笔试、面试、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上级有关部门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进行试用考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考察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在职在编人员;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试用考察期享受毕节市事业单位性质的同等待遇。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该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纪律监督
    1、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或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在毕节市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开展,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013年毕节市广播电视台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
    

2012年2月27日
    毕节市广播电视台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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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节市广播电视台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最近更新201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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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5 11:4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