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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市检察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10名。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具有太仓市常住户口; 3.身体健康;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或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②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③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④受过处分的; ⑤有配偶、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⑥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二)具体条件 年龄26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文字录入与编辑技能。有特殊专长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4~6日(9:00~16:00) 报名地点:太仓市人民检察院二楼大厅(太仓市城厢镇上海东路9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