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为进一步加强薛家镇城市长效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不断优化人员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七个环节进行招聘。 二、招聘人数: 1、在退伍军人中招聘7名; 2、在薛家镇联防中招聘3名; 共计10名。 三、招聘条件: 1、薛家镇户籍或生源,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社会管理能力,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它纪律处分,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安排。 四、招聘对象: 1、退伍军人:2008年至2012年退伍军人; 2、联防人员:在薛家镇联防队工作。联防人员是退伍军人的以退伍军人身份报考。其中: (1)本科以上学历的,无需工作年限; (2)大专学历的,需在薛家镇联防工作满一周年以上,2012年3月1日以前参加联防工作; (3)高中学历的,需在薛家镇联防工作满两周年以上,2011年3月1日以前参加联防工作。 五、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初审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12日至3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新北区薛家镇政府人事办(联系人:陈亚琴,联系电话:85955895,13813581291)。 3、报名要求: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退伍证、荣誉证、联队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并填写《薛家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代报名,代报名者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报名者或代报名者需要作出提供的材料真实性的书面承诺。 4、资格审查: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另行通知)。凡经查实,属于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报考的,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开考比例: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2。如有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按照实际报名人数进行开考。 6、分类选拔:报考人员将按照报考对象(退伍军人、联防人员)进行分类考试、分类录取。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薛家镇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在笔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达不到1:2的比例,将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薛家镇政府网站上公布。在职人员面试前必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五)加分政策 只针对2008年-2012年退伍军人: 1、退伍军人是党员的,在综合成绩中加5分; 2、应征入伍期间获得“三等功”称号的,在综合成绩中加5分; 3、应征入伍期间获得“优秀士兵”称号的,在综合成绩中加2分。 以上加分可累计,但累计不能超过10分(含10分)。 (六)体检与政审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的考生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缺额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政审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薛家镇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不予聘用。 六、管理方法及相关待遇: (一)通过公开选拔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签定相关劳动合同,试用期1年,享受现行镇属工作人员的相关待遇。 (二)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的合同(协议)关系,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七、监督与咨询: 纪委监督电话:85954815、85954871 招聘咨询电话:85955895、85954889 本公告由薛家镇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薛薛家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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