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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精神和杭州市财政(地税)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的程序,经公开报名、笔试、试讲、面试、体检和考核,确定下列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http://www.hzsrsj.gov.cn/html/zwzx/gsgg/sydwzp/65305.html 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杭州市财政局反映。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算起。监督反映电话:0571-87816872。 杭州市财政局 2013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