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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文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要求和规定: 1、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文秘专业。 3、平阳县户籍。 4、报名时需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地点: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阳分中心综合科210室) 5、报名时间截止2013年3月25日。 二、待遇: 1、办理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2、工资面议,住宿自理。 联系人:周青侠 63160304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阳分中心 2013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