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无锡江阴市合同制书记员招聘简章 |
内容 | 为进一步实现法律工作的规范化,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因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劳务派遣性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 4、具有国民教育法律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6日至1995年4月7日期间出生); 6、户籍和生源地要求: 未就业、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限江阴市生源;其他人员限江阴市户籍(以户口簿为准)并符合招聘岗位的户籍要求,见附件1。 二、报名程序和要求 1、报名方式:本人自愿,符合条件者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一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3年4月6日(星期六)-4月7日(星期天)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3、报名地点:江阴市文化西路43号一楼东大厅。 4、联系电话: 江阴市唯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86800676 江阴市人民法院86849518 江阴市人民检察院86869015 江阴市人社局86817305 5、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江阴市合同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需本人一寸同底版免冠近照4张; (3)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5)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6)未就业、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材料。 6、报名费用 按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标准,报名笔试费100元/人。进入面试者,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现场报名不受理他人代为报名。 2、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 3、社会在职人员报名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待业人员提供相关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前提交。 四、考试 考试分为职业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 1、职业技能测试:文字录入,上机操作20分钟。 2、笔试 根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本次招聘总岗位数1:6的比例(进一法取整)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如遇分数相同,则同分跟进)。 笔试内容:《刑法》、《刑事诉讼法》或《民法》、《民事诉讼法》。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本次招聘总岗位数1:3的比例(进一法取整)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遇分数相同,则同分跟进)。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本次考试不指定专用复习用书。 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岗位招录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最后一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分,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程序;若面试成绩仍为同分,则对同分人员进行加试后取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程序。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体检有关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人选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江阴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如发现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全者,取消考察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在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六、待遇 合同制工作人员年收入按市编外用工标准(含"五金")。 七、管理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根据市澄委办[2010]55号文规定由江阴市唯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劳务派遣手续。录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录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本简章江阴市唯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江阴市唯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3年3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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