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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合同制工人,其中速录员2名,驾驶员1名。 一、招考条件 1、速录员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法律本科优先);熟练掌握计算机技能,具备一定文字能力;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 2、驾驶员要求:高中以上学历,男性,3年以上驾龄,21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退伍军人及居住在宿豫主城区人员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二、招聘方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4月7日至4月9日。 报名地点:宿豫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401室(电话:05278280012) 报名须提交的资料:提供本人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二)考试:分成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入个人总成绩。 (三)体检和政审,均合格后录用。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三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