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连云港市灌南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
内容 | 灌南县财政局灌河半岛经济区分局和人社局人才中心(代招)是灌南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保证工作正常开展,2013年需招聘高层次人才15名。现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2012]75号)文件精神,制定公开招聘方案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高层次人才是指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 1、招聘条件: (1)基本素质好,勤奋敬业,遵纪守法。 (2)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 (3)招聘岗位表中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报名人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2、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连云港市灌南县部分事业单位2013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方式 招聘按结构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 面试组织严格执行《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2012〕75号)文件规定。 面试时间:2013年4月17日,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名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13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有工作单位者,需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3年4月11日-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在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灌南县政府大楼326室)报名。 3、联系人:左然昭 联系电话:0518-83698833。 4、凡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报市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所报岗位被取消的,征求本人意见可调剂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体检 依据面试成绩(遇同分加试,加试方式另定),按招聘指标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经公示一周后,作为拟聘用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对应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合格者进入拟聘用公示名单,在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举报投诉电话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考试组织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提出,受理单位应及时处理。 电话:0518-83698833 八、聘用办法及待遇 公开招聘的研究生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首次就业的毕业生仍执行国家规定的见习期,见习期一年。试用期及见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同类人员待遇。 九、本简章未尽事宜,由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〇一三年四月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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