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泉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事业单位)2013招聘公告 | ||||||||||||||||||||||||||||||||||||
内容 | 泉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成立于1997年4月,作为泉州市科技局下属自收自支的独立事业法人单位,是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综合性服务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社会化科技服务机构,采用市场化运行机制、企业化管理模式,先后被国家科技部确认为“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国家级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国家科技计划(火炬计划)实施20周年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先进服务机构”。 现因中心机构调整及业务拓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工)。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应聘条件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个人简历(应在首页注明应聘岗位、联系电话)、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设计作品等)到泉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名手续,或将个人应聘简历及照片发送电子邮件至 495766796@qq.com。 人力资源部秉持“公开、公正、公平”的专业精神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后,将通知适岗人员面试,面试时携带本人相关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二)面试 面试由填写《面试问卷》和面对面谈话两部分组成。人力资源部秉着“公平、公正、客观”的态度,认真研究应聘者综合素质,择优录用。 (三)试用和聘用 录用人员有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将以《调查问卷表》的形式组织全体员工对试用人员的品德魅力与工作态度、心理素质与管理能力、目标管理与执行能力、个人修养与综合素质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由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薪资待遇 1、聘用期内工资、福利按照泉州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相关标准; 2、五险一金:凡与我中心签订聘用合同者,中心将按国家和泉州市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3、住宿:非本地人员可提供住宿,宿舍由中心统一安排;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5-28129500 联系人:喻慧珊 单位网址:http://www.qzpc.org 通讯地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德泰路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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