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聘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 |||||||||||||||||||||||||||
内容 |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聘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呈贡区人民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劣迹;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含30周岁),户籍限于昆明地区。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书记员工作。 4、具有国民教育或自学考试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专业不限;有一定的写作能力,能熟练、规范、快速地用汉字记录;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手写和计算机速记、速录技能。 5、热爱法院工作,服从法院管理,遵守法院纪律,录用后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职三年。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的书记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限为3年,不纳入法院正式编制。具体岗位详见下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13年4月2日09:00至4月15日17:00 2、地点:呈贡区人民法院政治处(呈贡区石龙路998号呈贡区法院四楼1415办公室) 3、报名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2份复印件(有学位证、驾驶等资格证的一并带来),半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张,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考生当场填写《呈贡区人民法院合同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四、考试内容和时间 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面试。 1、基础考试(60分)。基础考试内容为手写记录(30分)和计算机记录(30分),主要考核考生记录的速度和质量。 2、面试(4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理解、应变、表达和适应环境等能力。面试按各岗位抽签顺序进行。 3、考试以百分制计算,总分为100分。基础考试和面试得分之和即为总分。 4、考试时间、地点(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成绩,各岗位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等额比例进入体检和政审。体检和政审办法参照招考公务员的规定进行。 六、合同及待遇 体检、政审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与被录取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报劳动部门登记备案;每月工资1800元(含五险一金),法院配备食堂,住宿自理。 七、其他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法院负责解释。 2、联系咨询方式:呈贡区人民法院政治处,电话:0871-67490235、67490176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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