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铜仁市德江县公安局2013年招聘协勤文职人员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公告 |
内容 | 一、协勤、文职人员、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属性 协勤、文职人员、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不具有公安民警身份,不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均属劳务合同用工,按劳务合同方式管理。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勤73名(其中男性65名、女性8名);招聘文职人员共37名,其中男性27名、女性10名;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55名(限男性)。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热爱协勤、文职人员、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工作,具有全面履行相关岗位职责的能力; 2、报考协勤、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需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到初中);报考文职人员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本县户籍,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复退士兵、士官、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治安积极分子,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并与户口簿相吻合为准; 4、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 5、本人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行为; 6、服从岗位分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过治安、刑事处罚,被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曾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 6、曾因违反公安机关协勤人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和从本县公安机关协勤岗位辞职的; 7、还没有获取相应学历毕业证的在校生。 8、本县公安机关聘用的在册在岗协勤; 9、其他不适合从事协勤、文职人员、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和工作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考试、测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名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面试及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应聘文职人员的还需进行计算机操作测试)、考察政审、体检、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3年4月4日至4月7日,由县公安局采取张贴、网上公布等形式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面试及资格审查 1、报名面试时间:2013年4月8日至4月11日(每天8:30至12:00;14:30至18:00)。 2、报名面试地点:德江县公安局一楼活动室。 3、报名面试方式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面试方式进行。报名填写《德江县公安局2013年公开招聘协勤、文职人员、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时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及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同时交近期同底2寸彩色照片5张。已被其它单位聘用正在上岗人员还需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资格审查与报名面试同步进行,主要审查报考应聘者是否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 每个应聘者只能在协勤、文职人员、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中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报考人员须本人亲自到场报名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4月13日下午3:00(2013年4月12日下午到公安局一楼活动室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为闭卷考试。 2、考试内容:基础文化、常用法律法规知识、时事政治等,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四)体能测试及应聘文职人员计算机操作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2013年4月14日9:00。 2、应聘文职人员计算机操作测试时间:2013年4月14日15:00。 3、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主要是测试应聘者身体素质是否适应公安工作的需要。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试结束后将参照《贵州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实施办法及评分标准》评定出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均于当场次进行,对事后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 文职人员计算机操作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是否具备从事文职工作所必须的打字、排版、编辑等计算机操作基本技能。只评定“合格”(60分以上)、“不合格”(60分以下)等次,不计算分值,也不纳入总分。报考文职人员计算机操作测试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考察政审 1、考察政审时间:2013年4月16日至4月18日。 2、体能测试和文职人员计算机操作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70%,体能测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体能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协勤、文职人员、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政审对象(总成绩最低分数控制在30分以上)。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统一实施。除考察报考规定的相关条件外,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直系血亲、配偶或对其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立场 、道德品质 、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考察政审不合格不予聘用。 考察政审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的,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除报考规定的身体条件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体检确定为不合格: 残疾,纹身,吸毒、传染病,身体裸露部分有明显疤痕。 体检时采用当场复查的方式,对事后报考人员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复查结果由招聘办工作人员、复查医生和应聘人员本人当场签字后确认,应聘人员拒签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聘用 1、经笔试、体能测试(文职人员计算机操作测试)、考察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办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对有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后管理及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县公安局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协议。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被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全县社会治安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需要分配工作岗位,凡不服从岗位分配的,取消聘用。 (三)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为1年,实行一年一签,以后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聘用年限。 (四)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用人单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五)协勤、文职人员、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待遇 1、协勤、文职人员、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试用期月工资待遇1000元,试用期满合格工资待遇1800元(含按规定应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该“四金”由公安局财务统一按月从每个被聘用人员的1800元工资中扣除,统一缴纳。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 2、协勤、文职人员、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着统一协勤制服。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纪律和制度。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6-8531195(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0856-8530285(县公安局纪委) 七、招聘领导小组有权视具体情况对相关时间进行调整,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德江县公安局 二0一二年四月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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