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浙江省保安协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浙江省保安协会是经省民政厅注册、由省公安厅主管的自收自支的社会团体。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并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的人员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社团人员的义务; (二)身体健康;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三、岗位要求 详见附件:《浙江省保安协会招聘岗位表》,其中对学历、职称、工作经历时限的要求以报名时的实际状况为准; 四、招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3年4月7日至4月16 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浙江省人才信息网网络报名。 (三)联系电话:0571-87286657 邮 箱:zjbaoan@126.com 五、考试 参加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学历证书及部分岗位资格条件相关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个人简历及一寸正面免冠近照二张。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40%和60%。 (一)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现场问答及计算机应用能力操作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的高低,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执行国家企事业单位人员体检标准,须在市级及以上所辖的三等甲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综合性的考察、考核。 八、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核后,择优录取。被聘用人员与省保安协会签订3个月的试用合同,试用期满后,由省保安协会及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有关部门对试用期人员 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进行考核和考察。经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报经省公安厅政治部备案后,与省保安协会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有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招聘纪律 (一)报考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毕业证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 (二)参加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坚持公平、择优录取、规范操作原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十、相关待遇 (一)经考试、考核合格后,实行聘用制,首次聘用期限三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聘用期满后视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二)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浙江省公安厅机关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浙江省保安协会招聘岗位表 浙江省保安协会 2013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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