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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要求,现将笔试成绩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3年4月10日— 4月18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人事科 通讯地址(邮编):重庆市江北区金紫山102(401147) 电 话:023-67508779 联系人:汤老师、何老师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成绩公示表 http://www.cqhrss.gov.cn/u/cqhrss/news_50898.shtml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2013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