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为了缓解城区停车矛盾、交通拥堵严重等问题,根据县人民政府安排,我局对机动车占用城市道路临时停车予以收费,现向社会招聘收费、管理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年龄:18岁至45岁,男女不限。 2、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上文化。 3、品行端正、无刑事犯罪记录。 4、服从工作安排,身体健康,不影响正常工作。 5、具有兴仁县户籍。 二、工作方式及待遇: 1、工作时间为8小时工作制。 2、底薪为月薪600元,每月根据工作业绩给予相应绩效奖金。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0日至4月30日。 2、报名地点:兴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综合办公室(东湖大道中段) 3、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正荣(18932082591) 支远富(18386469455) 联系电话:0859-6214079 兴仁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3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