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十堰市茅箭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十堰市茅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茅政办发[2011]96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30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未受过刑事处罚;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第一学历为大专且具有三年以上专业工作经验,取得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关专业注册资格证;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类型、名额 1、商贸类人才2名:含国际商务、商贸、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专业; 2、工民建类人才2名:含城市规划、城镇建设、建筑学、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 3、交通运输类人才2名:含道路桥梁、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 4、水利工程类人才2名:含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 5、工程管理类人才2名:含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 6、财政金融类人才8名:含财政学、统计、审计、财税、财务管理、金融管理、财会专业; 7、计算机技术人才4名:含信息管理、传媒、新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专业; 8、公文写作类人才4名:含汉语言文学、政史专业,在地(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理论调研等作品5篇以上(每篇字数不少于800字); 9、林业管理类人才2名:含林学、园林、园艺专业; 10、法律类人才2名:法学类专业毕业并通过全国司法资格考试。 四、招聘方法步骤 1、网上报名及缴费 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4月11日至4月30日期间登录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bsyrss.gov.cn),提交报名申请,并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网上缴纳报名费150元/人。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与考试所用身份证必须一致,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信息填写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经核实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改报。报名、缴费并确认的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1:3的岗位予以减少或取消,5月2日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2013年5月3日到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科(招聘办),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现场改报。岗位被取消且不愿改报的考生退还已缴报名费。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5月6日至7日期间,登录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茅箭区招聘办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719-8791332。 4、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时间为150分钟。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报名与应试所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5、面试前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1)《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由本人所在单位或组织部门审核盖章,并签署审查意见;(2)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以及发表的相关作品原件;(4)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由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5)与准考证相同照片2张。 6、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每个类别参加面试人员(如遇录取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数相等时,一并列为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评分。评委评分后当场公布得分情况。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考察考核。根据综合成绩高低,分专业类型按应选拔数额1:1确定考察对象(如遇录取最后一名出现得分相等时,一并列为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 8、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9、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政府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10、聘用。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正式人选,办理聘用手续。根据《十堰市茅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茅政办发[2011]96号)精神,此次公开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待遇 对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纳入茅箭区财政经费预算,享受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hbsyrss.gov.cn)和湖北省十堰市茅箭新闻网(http://www.symaojian.gov.cn)发布。公开招聘中涉及有关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及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等工作情况的相关公告,直接通过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hbsyrss.gov.cn)发布,请报考者及时关注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2、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茅箭区招聘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9-8791332 传 真:0719-8787755 联 系 人:李 霞 任婷婷 通讯地址:湖北省十堰市武当路71号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办) 邮 编:442000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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