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度襄阳市铁路中心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按照2013年度襄阳市直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增人计划,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襄阳市铁路中心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岗位条件详情等见《2013年度襄阳市铁路中心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后),对《岗位一览表》中的学校、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内容的咨询,请直接同招聘单位联系。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日。 三、报名形式、要求 报名时间:2013年4月15日至4月19日。 (二)报名地点:襄阳市铁路中心医院人事科(医院影像楼四楼) (三)报名办法:报考人员持报考岗位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设在报名现场)。单独面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招聘的岗位不需要缴纳笔试费用。 1、往届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其中定向生、委培生还须持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2、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相片3张。 3、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列入考试对象。 4、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 5、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所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6、报考人员不得请人代考或请人陪考。违反本规定,取消报考人员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和陪考人员3年内不得报考襄阳市直事业单位。陪考人员是在职人员或在校学生的,将违规情况通报给所在单位或学校。 7、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考试办法 面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招聘的岗位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一)面试 1、招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面试开考比例应达到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开始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携带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往届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的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张照片及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职称证、职(执、从)业资格证,或其他相关材料。 (2)岗位有从业(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从业(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业(工作)经历证明。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并发放《襄阳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和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用50元。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超过时间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取消面试资格。 4、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面试费用。具体办法是:享受最低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襄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原件和户口薄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证明。 (二)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并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面试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总成绩合格线。 (三)成绩查询 面试成绩、总成绩查询请登陆: 襄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xf12333.cn 五、考核、体检、拟聘人员确定、聘用管理 (一)考核、体检 用人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对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应在市卫生局所属的有资质的医院进行。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执行该标准。没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出现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 用人单位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和人事档案等原件进行审核后统一在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f12333.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襄阳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新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六、联系电话 襄阳市铁路中心医院联系电话:0710-3259212 3021427,政策咨询电话:0710-3607160。 附: 1、《2013年度襄阳市铁路中心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襄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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