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黔南州罗甸县科学技术协会2013年遴选工作人员简章 |
内容 | 根据《关于同意县科学技术协会公开遴选工作的批复》(罗组干复〔2013〕15号),经县科协党组研究决定,现将罗甸县科学技术协会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和程序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遴选工作按照编制遴选计划、发布遴选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遴选人数及职位 计划在全县参公的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1名。职位:罗甸县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工作员 三、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仅限在罗甸县在编在岗公务员身份(含参公)的工作人员报考。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五官端正。 2、学历需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年龄截止时间以报名开始当日算起)。 4、股级及以下的公务员、行政、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满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的。 6、报考人员向遴选单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非正式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自收自支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按照文件仍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5)近三年来在各级遴选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调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上年度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的人员。 (8)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9)不符合遴选职位要求条件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遴选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由县科协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4月19-21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30。 2、报名地点:罗甸县科协(县委党校背后,老农工部二楼)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在报名时须认真填写《2013年罗甸县科协遴选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4、报名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原则上达到3:1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3:1比例的,由县科协公开遴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调整开考比例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如确定调整开考比例的,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2:1;如确定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的,由县科协通知考生自愿放弃。 5、报名工作由县科协具体负责。县科协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照《遴选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查合格的,确认其考试资格;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学位证书;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首次参加工作的文件复印件; (4)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现场对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资格等进行审查,审查结果由审查人员签名,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允许报考。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调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均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一)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由县科协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试。 笔试内容: 报考人员、笔试科目为《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合卷,合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准考证由县科协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和发放。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3年4月24日 领取准考证地点:县科协办公室 笔试时间:2013年4月25日(笔试时间、地点等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3:1比例,由县科协遴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综合成绩出现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列入考核对象。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他 笔试、面试《准考证》由县科协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作和发放。 1、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准考证》中注明,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生须知》,如因考生本人未阅读《考生须知》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考生自负。 2、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面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须参加完本简章规定所有项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何一个项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考 核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并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干部工作的通知》(罗组通〔2011〕54号)文件精神进行相关考核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需要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考核组由遴选单位二人及以上组成。在考核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考核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核中发现考生有本方案第四条第二款第八项所列情形之一及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空缺职位将不再进行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遴选的人员或经县科协遴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拟调用的人员。 3、正在受处分期间的; 4、2011、2012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试用期除外); 5、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其他不符合遴选报考条件的。 七、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调人选的将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和罗甸县人力资源网(www.gzldrs.gz.cn)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若有举报并经查实确有严重问题影响遴选的,取消遴选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暂缓调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用。 八、办理调动手续 按照《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黔南组通〔2010〕8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干部工作的通知》(罗组通〔2011〕54号)有关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规定填写调动登记表,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被确定为调用人员的应按通知要求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调用资格。 新调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及相关的保险事项按所报考职位的性质和国家、省有关政策办法和薪酬制度执行。 九、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在遴选过程中,相关遴选信息将发布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和罗甸县人力资源网,请密切注意。公布的遴选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遴选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一、本次遴选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十二、本次遴选工作未尽事宜,由县科协遴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方案解释权归县科协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854-7619978 7611433 (罗甸县科协办公室) 0854-7621132 (罗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调股) 监督电话:0854-7611105(罗甸县监察局) 罗甸县科协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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