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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就业服务所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 1名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能熟练操作电脑,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中文系、法律系、财务系或劳动就业管理及工商行政管理等专业优先; (三)年龄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身体健康; 三、考查办法 考试形式采用面试、综合素质考评。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综合素质考评、体检后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二)工资待遇:每周5天工作制,被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1500元,试用期1个月;正式聘用后月工资总额平均2000元左右,并按国家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五、有意应聘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大一寸彩色近照1张,于4月30日(星期二)前到越秀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所报名。 报名地址:文德南路海傍福安里1楼就业服务所办公室 联系人:肖先生、顾小姐 联系电话:83313239 越秀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所 2013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