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广州市海珠区出租屋管理员招聘公告 |
内容 |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广州市海珠区街道出租屋管理员,主要负责辖区内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工作,属合同制临时工作岗位。本次共招聘39人。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 3.年龄在22岁至45岁之间(1967年10月31日—1990年10月31日);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高中、中专学历须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档案、信息管理员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在同等条件下,同时需要掌握电脑操作基本技能)。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需持有广州市内办理的居住证。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22日至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2.报名方式:报名者须填写《海珠区出租屋管理员应聘登记表》(附件1)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非本市户籍需提供居住证或办理居住证回执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小1寸彩色照片2张(高中、中专学历还须提供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证明)。 3.报名地点:海珠区各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附件2)。 (二)考试 1、笔试:由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的由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处理问题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相关流动人口、出租屋基础知识。 (三)考核和体检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核合格者由各街道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办理聘用手续。 五、本公告由海珠区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各街道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招聘人数及联系方式一览表 海珠区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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