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昆明市寻甸县教育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幼儿教师公告 | |||||||||||||||||||||||||||||||||||||||||||||||||||||||||||||||||||||||||||||||||||||||||||||||||||||||||||||||||||||||||||||||
内容 |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教育系统 2013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幼儿教师公告 根据《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和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的通知》(昆人社通[2013]25号)文件精神,现将寻甸县教育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幼儿教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德、智、体、能全面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尚未就业的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符,同时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各类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三、招聘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和资格条件。 2.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3.具有国家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等级。 4.报考高中英语教师,应具有专业四级及以上英语等级证书。 5. 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计划和岗位
五、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25日至4月27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寻甸县教育局新办公楼一楼(寻甸县第一中学内) 3.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或户口册、毕业证、普通话测试水平等级证、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考高中英语教师需提供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携带相关资料到报名点现场报名,不受理网络报名及其他报名方式。 2.报名分学校按专业岗位统一报名,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3.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小于1:3的,根据考生自愿进行岗位调剂,调剂后仍达不到1 : 3比例的,将削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5.资格审查:寻甸县教育局。专业、学科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一稿)方案》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六、考试形式及时间安排 (一)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1.笔试。笔试实行闭卷考试 ,命题范围为相应学科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面试人员,若遇末位分数并列,同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出现等额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3.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教育人才网及寻甸县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上进行公示。 (二)时间安排 1.笔试考试时间:2013年5月25日上午9:00—11:00。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5月23日至24日到寻甸县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领取(地点:寻甸县教育局新办公楼2楼)。 2.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因自愿放弃考核、体检或在体检、考核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招聘程序 (一)笔试、面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根据不同岗位,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员,进入考核、体检人员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为1∶1,如遇总成绩相同不能确定考核、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三)经考核和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按照昆政发〔2008〕21号《昆明市关于推行中小学教职工聘用制的意见》和昆人通〔2008〕54号《印发〈关于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合同管理。 九、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审核报名人员资格条件,不得无理由拒报。 (二)招聘工作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其他事项 (一)此次高中教师、幼儿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和辅导。 (二)考试收费。根据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及滇发改费昆寻证字〔2011〕第014001号规定,参加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考生交纳笔试费50元/人,面试费50元/人(仅进入面试人员交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十一、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执行。 监督电话 寻甸县纪委监察局:0871-62662245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62662521 县教育局:0871-62663135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 2.《寻甸县201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考诚信承诺书》 3.《寻甸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审批表》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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