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百人计划”研究员招聘启事 |
内容 |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始建于1975年,主要研究领域包括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学和系统生态学。根据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科技布局和未来发展目标,决定在纳米材料、环境工程、催化材料研究领域设立3个“百人计划”研究员岗位,特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欢迎相关研究领域杰出青年学者应聘。 一、岗位设置 岗位1:纳米材料与环境化学。岗位职责:建立有关纳米材料与环境化学的研究团队,面向国际科学前沿和国家需求开展创新性、高水平的研究工作。 岗位2:纳米技术与环境工程。岗位职责:建立有关纳米技术与环境工程的研究团队,面向国际科学前沿和国家需求开展创新性、高水平的研究工作。 岗位3:催化材料与化工过程。岗位职责:建立有关催化材料与的化工过程研究团队,面向国际科学前沿和国家需求开展创新性、高水平的研究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或自愿放弃外国国籍回国定居的专家学者,身体健康。 2、要求应聘者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4年以上(含4年)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具有良好纳米材料、环境化学、环境工程、纳米技术、多相催化方面研究背景和工作经验,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过课题(项目)研究的全过程并做出显著成绩;符合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任职条件,获得博士学位后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相关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至少6篇有影响的学术论文,或作为第一责任人具有重要发明专利,其学术水平足以担当相关学科的学术带头人。 4、在国内外学术界有一定的影响,能够把握相关领域的发展方向并带领一支队伍在国际科学前沿从事研究并做出具有国际水平的创新成果。 5、热爱科研工作,恪守科学道德、学风端正、诚实守信,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三、入选后待遇 1、聘为研究员。 2、到岗工作后,中心先期给予70万元的经费支持;对到岗工作半年之后2年之内通过院择优评审的入选者,享受院“百人计划”专项经费(200万元)支持和专项住房补贴(60万元)。 3、除按有关规定享受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工资、津贴、福利、基本医疗保险等方面的待遇外,按规定享受执行期(3年)2000元/月的“百人计划”入选者特别津贴(从院“百人计划”专项经费中列支)。 4、提供办公和开展研究工作的基本条件。 5、聘为研究生指导教师,招收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按照规定享受导师津贴。 四、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可提交电子文档) 1、填写《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候选人推荐(自荐)表》(表格从中心主页下载:主页-下载区-人事教育处-百人计划推荐(自荐)表)。 2、本人学习和工作简历,包括主要工作业绩,以及联系方式。 3、现在国外的任职情况证明,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近5年内发表论文目录(注明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和引用情况的检索证明,3篇代表性论文复印件等。 5、两位国内外知名专家推荐函。 6、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相关材料。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18号邮编:(100085) 联系部门: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环境纳米材料与技术研究室 联系人:郝郑平 联系电话:86-10-62923564 电子邮件:zpinghao@rcees.ac.cn 中心网址:http://www.rcees.ac.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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