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按照天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工作部署,兹定于4月20日、21日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面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一) 4月20日上午7:00: 报考监狱人民警察一职位、二职位(笔试成绩在112.5及以上)、三职位、四职位、五职位、六职位(笔试成绩在126.4及以上)、九职位、十职位的考生。 (二)4月20日上午11:30: 报考监狱人民警察二职位(笔试成绩在112.1及以下)、六职位(笔试成绩在126.1及以下)、七职位、八职位、十三职位(笔试成绩在124.7及以上)、十九职位(笔试成绩在112.6及以上)的考生。 (三)4月21日上午7:00: 报考监狱人民警察十二职位、十三职位(笔试成绩在124.0至121.4)、十四职位(笔试成绩在130及以上)、十六职、十九职位(笔试成绩在112.2至109.7)的考生。 (四)4月21日上午11:30: 报考监狱人民警察十一职位、十三职位(笔试成绩在121.2及以下)、十四职位(笔试成绩在129.5及以下)、十五职位、十七职、十八职位、十九职位(笔试成绩在109.6及以下)的考生。 三、地点: 天津市监狱管理局机关(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228号南门)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进行面试时,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27023606 天津市监狱管理局 2013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