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细则》(深人发〔2005〕5号)、《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意见》(深龙人[2005]32号)及《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规定,经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批准,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近期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术普通雇员3名,辅助管理普通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普通专业技术岗位雇员3名,辅助管理普通雇员1名,有关要求和条件详见招考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符合拟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具体见招考计划表); (三)身体健康; (四)一般应具有龙岗区户籍(在龙岗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满2年,户口可放宽至市内)。 (五)符合雇用主管部门和《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持有有效期内的《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已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且非因违法违纪解除雇用关系的人员,其自解除雇用关系之日起2年内视同持有《合格证》),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需具有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A类)。 (七)招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和《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有效期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3年3月31日。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只受理考生本人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9日、4月22共两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09号劳动就业大厦四楼。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也不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 (3)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2) (4)严格按照应聘职位的资格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或者弄虚作假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5)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二)资格初审。 报名考生接受资格初审时验原件留复印件,需提供材料如下: 1.《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附件3); 2.《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4); 3.《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 4.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验证证书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一寸免冠彩照2张。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和资格审查结果,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于资格审查结束后2天内在深圳市龙岗区政府在线网站(www.lg.gov.cn)上公布。 五、面试 (一)面试委托区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结果公布:根据面试分数高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则由招考单位采取考察方式择优录取。面试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2天内在深圳市龙岗区政府在线网站(www.lg.gov.cn)上公布。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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