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四川省卫生厅拟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等13个直属单位。现将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省卫生厅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各招聘单位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各单位《岗位条件及报名要求一览表》)。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要求 具体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报名所需材料,见各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及报名要求一览表》。 四、考核、体检、公示 考核、体检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经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人社厅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 五、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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