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惠州市惠东县体制创新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
内容 | 为适应我县发展改革事业的需要,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县体制创新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范围和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2013年4月30日。 三、薪酬待遇 县体制创新促进中心为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事业单位,经费财政供给。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规定。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17日9:00至5月3日16:00止,请报考者按以下程序和方法进行: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zyhshbz.huido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情况,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以便进行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752-8812198。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在提交申请后至报名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步审查结果。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审查后,报考人员应留意网上公告或手机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要求。报考人员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内容应当真实、准确。面试前将审查有关材料的原件,核对报名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名。 面试前,面试对象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进行审核: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和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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