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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和《广州市萝岗区司法局招聘雇员公告》的规定和安排,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萝岗区司法局招聘政府雇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如下:参照http://www.luogang.gov.cn/1294370044859/1294370252875/1294385831250/1294386362000/201304/t20130422_394709.htm 公示时间为2013年4月22日至4月28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示负责。 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调查属实并影响录用的,取消拟录用资格。公示期满,办理录用手续。 联系电话:82113869或82113868,联系人:谢绮岚、李顺良 联系地址:萝岗区水西路12号行政执法综合大楼A栋520室 广州市萝岗区司法局 2013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