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台州天台县金融办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 |||||||||||||||||
内容 | 天台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381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关于做好2012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台人社发〔2011〕133号) 和《天台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规定》精神,经研究决定,天台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人数和条件 1、热爱祖国和中国共产党,敬业爱岗,身体健康; 2、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浙江户籍; 4、岗位特殊要求见下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6-7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天台县行政中心1823室,联系电话:0576-83930721 3、报名方法: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正式在编人员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弄虚作假的视情节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4、若报名人数少于引进人数,相应核减引进指标。 三、考试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考岗位人数的比例是1:1的,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考岗位人数的比例超过1:1的,采取结构化面试,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对象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直接淘汰。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核 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核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如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公示 经考核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人选,在天台人力资源官方网站(www.ttrc.gov.cn)公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单位至少服务满五年以上。 天台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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