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遵义市务川县分水乡招考临时交通协管员招考简章 |
内容 | 为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维护农村道路交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日整顿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发电〔2013〕5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遵义市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府发电〔2013〕74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遵府办发电〔2013〕98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考临时交通协管员12名。特制定分水乡公开招考临时交通协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招考人数 招考人数为12名,男10名(其中驾驶员1名)、女2名(其中1名会摄影技术),人员性质为临时聘用合同制,一年一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本县户籍; 2、中专(含高中、职中)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退役士兵、从事过保安工作的可放宽到初中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男身高1.65米及以上,女身高1.55米及以上;18周岁以上(1995年5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持A1以上驾驶证的不受学历、身高限制,年龄50岁以下;双侧单眼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其中熟悉新闻摄影报道等专业技术的优先录用。 4、服从聘用单位安排;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本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纪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无明确结论的; (2)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参与邪教组织活动的; (3)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招考单位认为不适合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遵纪守法,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四、招聘程序。 原则按照分为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体检、考试、考核复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工作环节进行。 (一)发布公告:2013年5月11日至14日在县人民政府网、本乡镇张贴招考简章。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5月11日至17日。报名地点:分水乡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事办)报名并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和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退役士兵相关证明等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同底免冠小1寸彩色照片6张; (3)报名费每人150元。 (4)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和参与邪教组织活动证明,计生部门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2、资格审查: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进行,并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由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通知考生,并退还其所交考务费。 3、领取准考证。5月19日上午8至12时,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到乡组织人事办公室凭收款收据和有效身份证或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领取准考证。 (三)体检 5月20日上午8时,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持准考证到分水乡政府集中(12小时内不进食),由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生到分水乡卫生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文件执行。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的2个工作日内,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体检合格的人员参加综合测试,体检不合格的,原则上不予复查。确有疑问,需要进一步复查的,在接到体检结论1日内向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申请,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2日内到相关医院就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四)综合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后,再组织面试和笔试。均实行100分制,面试占考试总成绩的60%、笔试占总成绩的40%,考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现场答辩、操作或演练等方式进行。考生必须持有效身份证或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才能进入面试。 2、笔试:笔试内容为基本常识、时事、县情、交通法律法规。 面试、笔试总成绩按准考证号予以公示。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总成绩×40%。 (六)考核复审 根据招考职位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考核复审对象。考核主要审查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及现实表现情况,同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审。 在考核(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考条件者,经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的聘用资格。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核(政审)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依次按成绩较好、学历较高、年龄较小考生进入考核复审)。 (七)公示 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依照考生总成绩及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及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内有举报反映的,领导小组将进行查证核实,经核实不具备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并依次择优递补进行考核复审。 五、聘用、待遇及职能职责。 (一)考核政审合格人员在公示期间,无举报反映或有举报反映的经领导小组查证核实不属实的,予以聘用。 聘用实行一年一聘,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对合同期满、合同期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关系。对合同期内,本人因各种原因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或经单位考核两次以上不胜任本职工作的聘用人员,可直接辞退,并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金。 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签订劳动合同后,不按时报到上班、不服从分配、不履行工作职责的,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合同,解除劳动关系,且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二)聘用期间个人基本劳动报酬不低于1200元,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为其办理相关保险,个人工作服装、工资由本乡镇负责保障。 (三)聘用协管员工作职责 1、负责辖区内县乡道路交通集镇、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和本乡镇乡村道路等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上报工作; 2、对本辖区机动车驾驶员和村(居)民、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 3、负责辖区财产损失、人员轻微伤事故,双方无异议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调解工作; 4、在公安民警带领下依法纠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5、参与交通指导部门组织开展的业务培训;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具体工作日程时间如有变动,以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为准。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考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公招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八、未尽事宜由招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考工作咨询及举报电话 5591008 18984978760 18984978595 分水乡公开招考临时交通协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三年五月十日 |
随便看 |
|
在线学习网考试资料包含高考、自考、专升本考试、人事考试、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企业人才招聘、银行招聘、教师招聘、农村信用社招聘、各类资格证书考试等各类考试资料。